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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財務人員要集體崩潰了,要集體辭職了啊!
發表于 2016-12-13 10:42:58 瀏覽:
文章導讀:2017年財務人員要集體崩潰了,要集體辭職了啊!營改增+金稅三期+五證合一+稅收實名制認證+國地稅聯合稽查+個人稅號+機器人+信用體系+個稅改革,稅收實名制認證更要關注! 2017年要來臨...

  2017年財務人員要集體崩潰了,要集體辭職了啊!營改增+金稅三期+五證合一+稅收實名制認證+國地稅聯合稽查+個人稅號+機器人+信用體系+個稅改革,稅收實名制認證更要關注!

  2017年要來臨了,但是作為財務人員出現從來沒有過的職業困惑,面對:最近金稅三期+五證合一+稅收實名制認證+國地稅聯合稽查+個人稅號+機器人+信用體系+個稅改革,總是圍繞著我們財務人,特別是稅收電子稅務局實名制認證,讓我們更加意識自己的專業與信用面臨著考驗。財務的職業判斷及職業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在各種壓力下,很多財務人員大喊,這行我不干了!辭職!

  最近,很多人很煩,特別是中小企老板更煩,每天聽到會計傳達的的各種稅務要求,就更煩了,不賺錢還有繳稅,是16年老板的郁悶......要知道,中小企業的財務人員既要做會計、又要做出納,有的還兼行政,所有和政府部門相關的跑腿都要去,而且…老板還永遠不滿意,因為這個工作不能給公司“創收”!也不能帶來價值,到處都是壞消息!

  不僅如此,會計們還要冒死諫言,“這筆款這樣處理真的會有風險!…這個票真的不能開…稅法有新的要求,”老板才不理會,順便丟給你一張昨天和朋友桑拿專票讓你處理…

  而且,最重要的是,財稅人員的薪水也不高。前幾天的一個新聞讓會計圈陷入反思:一位女會計請假去為了還房貸,做起了兼職。

  一面是血粼粼的現實把會計們逼的無路可走;另一面,老板們也沒錢賺,若賺錢了怎會虧待了經常加班的財務那?

  王健林說的定一個小目標1個億,這個不是人人都做得到的啊!

  創業,到底是一個夢?還是一個洞?或根本就是一個坑???

  中小企業的財稅風險吧!

  來說說現在中小企業面臨的財稅風險吧!說是風險,也可以美其名曰“規范市場、造福企業”的政策:

  (一)國地稅深度融合,聯合入戶稽查

  國地稅聯合之后,辦稅方便了很多也很明顯,但是他們的稅收分析和聯合執法能力確實增強是幾何倍數!而會計們根據老板的“旨意”做賬,能不怕嗎?

  國地稅“共同進戶、共同檢查、聯合審理、各自處理”,也就是說一次來了2大部門,送走了之后,還要分別到人家各自府上繳罰款。

  (二)防偽稅控網絡開票系統升級

  現在開具的每一張發票上都有數據簽名,稅局都會進行驗證,這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賣假發票泛濫。

  但更重要的是:啟用新系統后,發票的存根聯和抵扣聯均存放在后臺數據庫中,方便購銷方票面信息的雙向比對。這樣監控起來是不是更方便,更全面?

  (三)金稅三期上線

  金稅三期,從它閃亮登場的那一刻就備受“追捧”與關注,官方說法:“對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和滿意度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人家的大數據和云計算,核查分析同一法人相關性、同一地址相關性;實時監控企業的進銷環節以及庫存數量;通過比對和追蹤讓虛開發票的、虛假抵扣的無處可逃…

  (四)五證合一,各部門信息共享

  企業實行“五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實行“兩證合一”,說的是商事改革,但卻堵了不少公司之前利用各部門信息不對接時鉆的空子。

  人家怎么說?個稅申報的工資薪金所得與社保、年金繳費基數不匹配的單位,屬于地稅重點開展的納稅疑點檢查的對象之一。挺擔心會計們的,一處作假,處處都得考慮到,稍有疏忽,就會被抓包!

  (五)寬進嚴出,注冊公司容易注銷卻難上加難

  既然這么難做,那勞資不干了!

  說撤就撤?你以為注銷公司和注冊公司一樣容易呀!有人比喻注銷公司是“一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路…”這才是讓創業者最頭痛的!

  稅務局、工商局前前后后跑斷腿不說,關鍵是還得花錢。但是不注銷又不行,上頭有政策壓著呢!主要是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聯合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被限制貸款、買房、出境…以后想要注冊其他公司也難了!

  那找代辦吧!好辦法,可是注冊公司只收800的代理,注銷公司至少得收你兩三千,還得根據公司成立時間以及是不是一般納稅人加價!

  (六)不僅僅是工商稅務黑名單,現在是信用聯合懲戒

  2016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發改委等44部門聯合簽署《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提出55項懲戒措施。

  包括對從事商業行為的限制、部分行業準入的限制、擔任重要職務的限制、享受優惠政策的限制…還有大家經常說的限制高消費及出境等。

  要知道這責任人不僅僅是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財務負責人也是。所以小會計對老板言聽計從,做了假賬,少繳了稅,結果影響了個人信用,劃得來嗎?

  建立誠信納稅體系,個人“稅號”,表面只是一個小小的號碼,其背后是捆綁在上面的納稅信息,再背后其實就是社會征信體系。

  (七)個人“稅號”時代,離我們越來越近了。個人“稅號”,即國家為每人編制的具有唯一性的、載有納稅人納稅信息的2017“身份證”,也是為每個人一生的納稅行為所建立的“檔案”

  “稅號”用在哪里?繳社保、買房子、炒股票……請提供您的稅號;家庭計征個稅、開征房產稅、破題遺產稅……先要人人有稅號。

  個人“稅號”的納稅信息與身份信息、銀行信息、不動產信息等實現共享,是建立個人“稅號”制度的重要前提。這就意味著你的個人收支在稅務的監控下了。

  (八)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對于自然人,你的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稅務監控之下!

  這樣個稅你想逃是不可能的,也方便稅收保全直接凍結你的所有的銀行卡。

  (九)目前國稅系統的發票監控平臺,對企業的進銷環節以及庫存進行監控

  如:已經開出去發票了,但是進項一直沒有。

  如:已經進來發票了,但是遲遲沒有開出去發票。

  自然而然大數據監控平臺的庫存分析就會出現進銷不一致。

  分析出來后,稅務局就會看到你的倉庫庫存! 以票控稅時代!

  以上這些工作,不禁要問:中小企業那些出力不討好的財務人員會不會被“逼”的集體離職?

  “老板,不是我不會做賬,而是現在的情勢,這賬…沒法做!這稅…不能不繳!”

  其實,回過頭來算算,一個中小規模的創業公司,在起步階段摸爬滾打,實在沒有條件“供養”一位專業專職會計!

  那么多財務公司、代賬公司,一個月幾百塊都用不了,能把你的外賬做的非常“靠譜”!

  可是自家會計不是可以“調整”一下嘛!兩套賬什么的……你懂的……

  那么多的監控和監察,如此智能的數據分析,豈是弄平報表就能解決的?況且…代賬公司是根據你提供的憑證做“外賬”,只是他們可能更專業、更敏感的能幫您把控風險。

  實名制丨年底了,還沒做這件事的要抓緊啦!

  特別提醒:

  2017年1月1日起將全面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辦稅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實名登記后,才能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從2017年1月1日起福建國稅網站網上辦稅功能將關閉,相應事項將改為在福建省電子稅務局辦理(需通過實名制登錄,取消稅號或數字證書直接登錄方式)。過渡期即日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國稅網站、福建省電子稅務局均可受理業務。

  還蒙查查搞不清楚?

  看下去吧

  1、稅收實名制管理

  稅收實名制管理,是指稅務機關通過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進行采集、核驗和維護,在明確辦稅人員身份及辦稅授權關系的前提下為納稅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2、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辦稅人員

  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辦稅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3、采集的人員信息有哪些?

  稅務機關在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過程中,應對辦稅人員進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等身份證件的原件。

  4、辦稅人員辦理身份信息采集途徑

  辦稅人員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身份信息采集:

  (1)登錄福建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ssw.fj-n-tax.gov.cn/etax/)辦理;

  (2)通過福建國稅APP辦理;

  (3)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理。

  5、辦稅人員須提供的資料

  辦稅人員在主管國稅機關采集身份信息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2)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托書原件;

  (3)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

  6、注意事項

  (1)辦稅人員到國稅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攜帶身份證件。

  (2)納稅人辦理發票票種核定與調整、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等發票業務時,還須采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身份信息。

  (3)過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內,納稅人仍可辦理涉稅事項。過渡期結束后,納稅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辦理身份信息的采集后,才能辦理涉稅事項。

  (4)在國稅機關采集、核實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時,辦稅人員應提供有效證件和真實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5)辦稅人員發生變化或辦稅人員的手機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納稅人應及時辦理辦稅人員維護。

  福建省電子稅務局用戶與實名辦稅

  常見問題及解答

  一、稅收實名制管理的辦稅人員指哪些?

  答:辦稅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對涉及辦理發票種類核定與調整、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等發票業務的納稅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需實名登記。例如A企業需購買發票,法定代表人無論是否到分局領用發票,該法定代表人均應實名登記。

  二、辦稅人員實名登記主要包括什么步驟?

  答:辦稅人員實名登記包括辦稅人員實名認證與申請企業授權。基本步驟為個人用戶注冊->個人實名認證->綁定企業。

  三、用戶注冊時,為什么會提示“該手機號碼已注冊”?

  答:用戶注冊時,系統會對手機號碼的唯一性進行校驗。該提示表明該手機號碼已經被使用注冊了電子稅務局的用戶。工作平臺的“電子稅務局用戶管理”、“用戶注冊信息查詢”提供了通過手機號碼或用戶名等條件查詢用戶注冊相關信息的功能。稅務人員可通過該功能協助辦稅人員找回已注冊的電子稅務局用戶。

  四、忘記了電子稅務局的登錄密碼,怎么辦?

  答:可通過登錄界面的“找回密碼”,用戶輸入用戶名、手機號碼后,重新設置電子稅務局的登錄密碼。

  五、登錄福建省電子稅務局時提示“用戶不存在”,但辦稅人員表示已經是通過手機成功注冊用戶,怎么辦?

  答:由于辦稅人員在注冊用戶時,錄入的用戶名可能會存在某些肉眼無法清晰分辨的字符,例如大寫的“i”顯示為“I”,小寫的“L”顯示為“l”,還有一些繁體字和簡體字難以區分的情形存在,造成在重新登錄的時候找不到用戶。這時稅務人員可通過工作平臺的“用戶注冊信息查詢”功能以手機號碼為條件幫辦稅人員找回注冊時錄入的用戶名,把查詢結果復制出來放大顯示。

  六、辦稅人員可通過什么方式進行實名認證?

  答:辦稅人員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辦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錄福建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ssw.fj-n-tax.gov.cn/etax/)辦理;

  (二)通過福建國稅APP辦理;

  (三)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理。

  七、為什么只有使用居民身份證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才能在福建省電子稅務局上自助認證?

  答:由于實名認證時需調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數據進行比對,該中心未能提供除居民身份證以外的身份信息,其他證件類型的辦稅人員,請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前臺實名認證。完成前臺實名認證后,需實名制綁定已注冊的用戶名。用戶名登陸后,進入【用戶信息管理】—【賬戶信息】界面,點擊【實名制綁定】,輸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通過前臺實名認證時登記的手機號(不用輸入手機號碼,驗證碼自動發送至預留的手機號碼中)獲取驗證碼,點擊【綁定】即可。綁定成功后進入【賬戶設置】—【納稅人授權申請】—【申請授權】,輸入“企業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識別號”進行企業信息綁定。

  八、臨時身份證是否也可以進行實名認證?

  答:可以,具體操作參考居民身份證類型,但在工作平臺上無法通過身份證讀卡器讀取信息。

  九、實名認證錄入身份證號碼后提交或做人像比對時提示“公安照片檢測不到人臉”,怎么解決?

  答: 從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讀取到的數據中照片項缺失或無法識別,需與身份認證中心聯系。如果有配備身份證讀卡器,建議優先采用讀卡方式采集。

  十、工作平臺實名認證的手工錄入方式,錄入身份證號碼后提示“系統無法從身份認證中心獲取您的相關信息”,怎么辦?

  答:如果有配備身份證讀卡器,建議優先采用讀卡方式采集。否則按以下步驟處理:1、首先確認身份證號碼錄入是否正確;2、和辦稅人員確認是否最近有進行戶籍地的變更、是否已到現在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進行落地登記?3、與公安部門或身份認證中心聯系,對身份信息補充完整或者通過運維平臺上報,由省局統一聯系。

  十一、辦稅人員在福建省電子稅務局網頁版或者手機APP完成實名認證,但重新登錄依舊提示未實名認證,怎么辦?

  答:由于系統、服務器擁堵,內、外網間訪問不順暢等原因,在存儲過程中出錯,會造成用戶信息和實名信息未能成功關聯。請在工作平臺“認證結果查詢”確認是否已經實名認證成功,如是,請辦稅人員登錄電子稅務局http://wssw.fj-n-tax.gov.cn/etax/的“用戶信息管理-賬戶信息-實名制綁定”中操作,把實名信息與用戶關聯起來。

  十二、使用福建省電子稅務局過程中,發送手機驗證碼時提示“您超過最大發送短信次數,請明天再試”?

  答:每個手機號碼驗證碼發送的次數限制為每天10次,請在第二天再進行操作。

  十三、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與納稅人綁定時提示“當前用戶的身份信息與申請企業在金三系統納稅人登記中的對應身份信息不匹配!”

  答: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在電子稅務局操作“納稅人授權申請”申請授權時,只有申請人的身份信息與金三系統納稅人登記信息中對應身份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三者完全一致的情況下,才能成功綁定。出現該提示時,需核對金三系統的登記信息,如登記時誤填寫或誤錄入、更換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后未在國稅辦理變更手續等,請企業攜帶相關資料到國稅進行稅務登記變更,待系統資料更新后再辦理。特別要注意的是,金三系統對輸入的空格等肉眼看不到的特殊字符,在存儲過程中未做處理,也會造成顯示的登記信息一致但實際綁定中提示不一致的問題。

  十四、辦稅員與納稅人綁定時系統提示“對應身份信息不匹配,需經管理員進行審核”。

  答:辦稅員在電子稅務局操作“納稅人授權申請”時,系統提示“當前用戶的證件號碼信息與申請企業在金三系統納稅人登記信息中的對應身份的證件號碼不匹配,需經管理員進行審核!”該情況表示申請人員還不是金三系統對應企業登記的辦稅員,可采取以下方法之一:1、攜帶相關資料到國地稅進行稅務登記變更,待系統資料更新后再辦理;2、攜帶信息采集表、授權委托書到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新增辦稅員身份;3、由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管理員在電子稅務局進行授權。

  十五、辦稅人員已在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完成實名認證和納稅人綁定,想使用電子稅務局,該如何操作?

  答:需要使用電子稅務局的(網址: http://wssw.fj-n-tax.gov.cn/etax/),注冊用戶后,需要完成【實名制綁定】和【納稅人授權申請】操作,具體步驟如下:登錄后,點擊右上方用戶名,進入用戶管理界面,點擊【賬戶信息】→【實名制綁定】→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驗證手機號碼,完成綁定。注意,此處的手機號碼是在稅務機關實名采集時預留的手機號碼。

  十六、在實名綁定時,部分納稅人因長期未更新維護其稅登信息,辦稅人員在辦理稅務登記時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證(15位),實名認證時已經更換為二代身份證(18位),因身證份號碼不一致,導致實名綁定不能通過。該情形如何處理?

  答:在實名綁定時,如果確認該辦稅人員名字相同,僅僅是由于一代身份證由15位升級為二代身份證18位的情形,則可以先由稅務機關對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信息進行變更,并告知納稅人及時到商事登記機關做變更。除了以上情形外,應由企業先向商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

  十七、一個人同時登記為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是否需要綁定三次?

  答:有多重身份的,按照: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按優先順序就高綁定一個身份即可。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同時具有管理權限、辦稅權限。辦稅員只獲得辦稅權限。已多重綁定的,不會影響使用。

  十八、三證合一納稅人,用什么稅號綁定?

  答:完成三證合一納稅人在綁定企業時優先錄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若錄入后無相關資料的,可以嘗試使用舊稅號(原納稅人識別號)綁定。

  十九、納稅人綁定時,提示“未查詢到納稅人信息”怎么辦?

  答:請按以下步驟逐一排查:

  1、請確認是否是在網址http://gs.etax-gd.gov.cn/下進行的操作;

  2、請檢查輸入的內容是否有誤;

  3、該納稅人是否是新辦納稅人,如是,需等數據同步后再進行操作;

  4、如輸入的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請嘗試使用舊的納稅人識別號再次申請;

  5、請在工作平臺的“無法使用電子稅務局納稅人查詢”、“停用電子稅務局納稅人查詢”功能查詢具體的原因,按照查詢出來的原因對應處理。

  二十、辦稅人員進行納稅人綁定后,重新登錄后頁面顯示的納稅人名稱為什么會變為“null”?

  答:該綁定的納稅人屬于單管戶,沒獲取到國稅納稅人姓名,正在優化中。

  二十一、福建省電子稅務局上如何實現稅務代理?

  答:1、首先稅務代理機構須有稅務代理資格,可通過“事項辦理-通用-稅務代理企業資格備案”申請;2、稅務人員在工作平臺上“文書預審-事項受理”中審核通過;3、稅務代理機構的員工實名認證并向稅務代理機構申請“涉稅服務組織員工”身份;4、被代理機構和代理機構需有電子稅務局管理權限的用戶,才能實現以下操作;5、代理機構向被代理機構發起稅務代理申請(用戶管理—>稅務代理機構管理—>稅務代理申請—>申請)。6、被代理機構同意代理機構申請(用戶管理—>納稅人授權管理—>稅務代理管理)。7、代理機構向被代理機構分配具體中介工作人員(用戶管理—>稅務代理結構管理—>代理人員管理)。

  【有料】實名認證原來有這么多干貨需要關注!

  1、納稅人在前臺完成實名信息采集后,需使用以下網址http://wssw.fj-n-tax.gov.cn/etax/在外網登陸電子稅務局自己的賬戶,在用戶管理-用戶信息管理-賬戶信息下,有個實名制綁定的功能,輸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點擊發送驗證碼,將收到的驗證碼信息輸入,點擊綁定,即可完成實名制認證。然后才能開始綁定企業。

  2、一個賬戶可以綁定多個企業,也可以綁定一個企業多個身份。例,張三注冊的賬戶可以綁定A公司和B公司,也可以同時擁有A公司的法人身份和財務負責人的身份。

  3、電子稅務局的用戶名不建議用企業名稱,請使用自己常用的用戶名,比如張三為A公司的辦稅員,用戶名不建議使用A公司辦稅員或張三。因為這個賬戶是自己的,以后可能有崗位調整的情況,張三這個名字全省也不止一個人有。可以使用自己平時上網用的用戶名。

  4、目前外省移動還是無法收到驗證碼,如果納稅人使用外省移動號碼,現階段無法自行注冊。但是可以在前臺辦理實名信息采集,這樣以后納稅人可以注冊之后就可以直接綁定實名信息,不需要自己再實名認證。

  5、在APP上實名認證成功后,如果提示姓名為空,證件號碼為NULL的錯誤提示,可以嘗試注銷登錄,再重新登錄。

  6、記得記得!!實名認證5次后只能到前臺的情況,第一次認證失敗后,請退出整個信息錄入界面,刪除上傳的圖片,重新錄入和上傳一次,再去認證。不要單純地重復點擊確定認證。

  7、外籍人員證件的認證功能即將開放,請持有非居民身份證的納稅人暫時不要前來辦理實名認證業務。

  實名認證 | 辦稅實名制熱點問答盤點!

  問題一:

  納稅人已在所屬稅務分局完成認證和綁定,想使用電子稅務局,該如何操作?

  答:對于納稅人已在所屬稅務分局完成認證和綁定,需要使用電子稅務局的(網址: http://wssw.fj-n-tax.gov.cn/etax/),注冊賬號后,需要完成【實名制綁定】和【納稅人授權申請】操作,具體步驟如下:

  1、登錄后,點擊右上方用戶名,進入用戶管理界面,點擊【賬戶信息】→【實名制綁定】→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驗證手機號碼,完成綁定。注意,此處的手機號碼是在分局采集時預留的手機號碼。

  2、完成綁定后,進行【納稅人授權申請】,點擊【申請授權】。

  輸入已綁定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社會信用代碼,選擇對應身份,選擇辦稅權限,點擊提交,系統會與綁定記錄比對,比對通過則綁定成功。

  問題二:

  納稅人是在app注冊和實名認證的,在電子工作平臺完成企業綁定,綁定完成后,登錄app發現綁定關系沒有更新,該怎么辦?

  答:可通過app或電子稅務局完成綁定。電子稅務局綁定操作請參照問題一步驟2,app綁定操作步驟如下:

  1、登錄app,點擊左上角人像圖標,點擊“選擇企業”。

  2、點擊“綁定企業”選擇“申請授權”。(由于頁面未適應手機屏幕,操作時可適當放大)

  3.輸入已綁定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社會信用代碼,選擇對應身份,選擇辦稅權限,點擊提交,系統會與綁定記錄比對,比對通過則綁定成功。

  問題三:

  臨時身份證是否也可以進行實名認證?

  答:可以。

  問題四:

  納稅人綁定時,若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是否也需要提供“一書一表”?

  答:需要。

  問題五:

  在實名綁定時,部分納稅人因長期未更新維護其稅登信息,其法定代表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時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證(15位),實名認證時已經更換為二代身份證(18位),因身證份號碼不一致,導致實名綁定不能通過。該情形如何處理?

  答:在實名綁定時,如果確認法定代表人名字相同,僅僅是由于一代身份證由15位升級為二代身份證18位的情形,則可以先由稅務機關對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信息進行變更,并告知納稅人及時到商事登記機關做變更。除了以上情形外,應由企業先向商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

  問題六:

  “三員”為同一人的,是否需要綁定三次?

  答: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優先順序: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按優先順序就高綁定一個身份即可。已做多次綁定的,無需解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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